细胞分析技术平台工作人员管理规则
细胞分析技术平台于2004年7月筹建,2005年1月1日正式运行。本平台定位于为本所科研提供相关服务,同时面向生科院及上海市其它院所和科研单位,以及上海地区及全国。
工作人员管理规则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仪器的使用技术。
2.严格执行《细胞分析技术平台仪器使用管理规则》。
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2:30-17:00。工作时间必须在岗,有事需提前请假,并做好所负责工作的管理安排。
4.能够指导学生及科研人员使用仪器并获得正确结果,清楚每个使用者的仪器使用情况,有问题及时分析解决。
5.仪器出现问题和故障时,及时上报和解决。
6.根据使用情况,定期安排学生的相关技术培训,在相关仪器使用技术和样品制备技术上给与帮助和指导。
7.掌握工作时间以外所管理仪器的使用预约情况,明确使用人及预约时间,确定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仪器有问题及时报告和解决。
8.建立所管理仪器的使用档案,做好仪器的使用统计及收费工作。
9.定期整理和报告分管工作的情况。
10.正直无私,廉洁,帐务清楚。
11.努力学习相关新技术,勤于思考,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不足。
12.工作积极主动,团结互助。
13.积极分担平台其它公共事物。
细胞分析技术平台大型仪器使用管理规则
一、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平台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严禁任何未经细胞分析技术平台培训的人员擅自使用仪器,违反者取消该仪器使用权;未经培训人员或虽参加过培训,但尚不能完全掌握仪器操作流程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在平台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经过培训后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使用者在得到本平台批准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独立上机使用;本平台将不定期举办不同程度的仪器使用培训班,欲使用仪器者须及时报名培训。
3、严格按预约时间使用。使用者需根据样品情况及数量预估使用时间,用完预约时间必须立即结束使用,在工作时间内,如无后续预约者可顺延使用。
4、仪器本人预约本人使用,调换使用者请提前通知工作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仪器;严格执行园区卡刷卡上机流程,不得借故使用平台工卡,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友好协商后方可使用。
5、仪器使用期间,只允许使用者本人及相关实验人员1-2人进入仪器间,与实验无关者禁止进入。
6、使用者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严格执行开、关机程序及清洗/清洁程序;未经允许,严禁调节仪器上不熟悉及不知功能的部分;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如出现问题,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将问题做好记录,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
7、不允许调节仪器间的空调(室内温度设定为20-22℃)以及除湿机、UPS等仪器间配套设备。爱护仪器间的设施,保持仪器、台面、地板、墙壁等的清洁。
8、自带干净的实验服。操作仪器不戴手套。禁止在仪器间饮食、吸烟。
9、仪器使用前,使用者须认真检查前一位使用者记录,如果设备状态异常,要及时报备平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或强行使用仪器;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告知工作人员,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本并签字,清理好自己的物品。
10、实验数据和结果须在实验结束后及时通过光盘刻录带回本组分析。原始数据只保留一个月。平时如需分析和刻录数据,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11、凡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由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其所属研究组支付。同时,本平台保留对违规使用者及其研究组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12、在仪器预约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分歧,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预约登记使用制度。
1、仪器使用采取网上预约制度。使用者持园区卡来平台开通仪器使用权限,并通过中科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http://samp.cas.cn)预约所需使用的仪器及时间。首次使用必须由使用者本人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根据实验情况预约具体适合的仪器。可提前一周预约。
2、使用者须在预约时间内使用仪器。使用后,须登记使用情况并签字,经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
3、使用者应先准备好样品,按需预约。如取消预约,请按规定时间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否则按预约时间收费。
三、完全独立操作规则。
培训后经过考核,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使用者,若实验需要,可提前与工作人员预约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使用仪器,使用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提前预约,并在工作日17点之前开通门卡。
2、 按照操作步骤正确开机及使用仪器,使用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及时关机,并退出个人用户。如 当天有后续使用者,请勿关电脑。
3、 仪器使用中如遇到问题不能解决,请不要擅自调整仪器的设置及未知功能的地方等,请与工作人员 取得联系,或按正常关机步骤正确关闭仪器,并将问题做好登记。
4、 中间离开请随手锁门,不得为其他人开门。
5、 最后离开的同学需加倍留心,在离开仪器间时,认真检查是否遗漏了某项操作。
6、 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工作以外时间使用仪器的资格。
四、违规惩罚规则。
本平台的仪器皆为本所及生科院所有大型公用仪器,为了安全且有效地使用仪器,须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1、在以上规定中,“使用者须在预约时间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仪器。使用后,必须签名登记并经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凡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由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其所属研究组支付。不得调节仪器间的其它设施。在使用中如仪器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严禁擅 自处理或隐瞒。”属于重要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严重者禁用仪器一个月。
2、使用者应先准备好样品按需预约,对于盲目预约者,首次给予警告,再次则取消非工作时间使用仪器的资格。
3、如取消预约,请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工作人员,否则按预约时间收费。未按规定时间取消预约,正常收费。
4、使用者迟到,按原预约时间收费。如预约者超过预约时间半小时未来使用且未与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使用者使用,且原预约者仍按预约时间或样品收费。
5、在使用中如仪器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
6、未登记或不如实登记,双倍收费。
7、私带所外人员使用仪器者,按对外服务标准收费。
8、严格按照要求通过预约的园区卡进行刷卡上机,如因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沟通协商后方可使用平台工卡,如2次以上不带卡或不刷卡者,将禁止使用仪器,同时仍按照预约时间收费。
对完全独立操作者:
1、超过17点未开通门卡视为取消本次预约。
2、不按预约时间或自行取消使用仪器,正常收费。
3、为他人开门、中途离开不锁门者禁止工作以外时间使用仪器一周。
4、未预约使用仪器者,禁止非工作时间使用仪器一个月。
5、若主机部分(如显微镜、扫瞄头、激光器等)未关双倍收费,其它部分未关正常收费。